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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九院再次选用宏展高温防爆试验箱

四川绵阳九院再次选用宏展高温防爆试验箱

绵阳九院
绵阳九院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简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该院是中国唯一的核武器研制生产单位。
 目录1九院简介

2九院历史
1九院简介编辑绵阳九院,全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CAEP) 又叫科学城,中物院,或839 。国家高度保密单位,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计划单列的我国唯一的核武器研制生产单位,是以发展国防尖端科学技术为主的集理论、实验、设计、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院。
2九院历史编辑九院于1958年在北京建院,经历了三次基地变迁:1962年开始从北京迁往青海海晏221厂核武器研制基地:1969年迁往四川“九〇二地区”:1990年开始向绵阳科学城调整搬迁,实施相对集中,同年九院管理体制调整为国家计划单位的相对独立的科研事业单位。九院名称先后使用过二机部九局、北京第九研究所、二机部第九研究设计院(其实从这开始才叫九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研究所、核工业部第九研究院。
1957年夏季,二机部成立核武器局,序号为九局。李觉任局长。
1958年7月,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定点在在青海省海晏县金银滩(即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获得批准。
1959年1月,筹建处正式成立。代号为221厂,职工工作证上为“国营综合机械厂”作为掩护厂名。九局局长李觉兼任李觉兼任筹建处临时党委书记,副手有三位:吴际霖、郭英会和朱光亚。
1958年7月13日,二机部在北京成立核武器研究所(九所)。设立两个研究室:一室是理论研究室,主任邓稼先;二室是实验研究室,主任是陈能宽。
1960年初,根据苏联596来信后的形势,周恩来指示“我们就自己动手,从头摸起,准备用八年时间搞出原子弹。”九所扩大了规模。调朱光亚任九所副所长主管科研、实习、生产计划和学术活动工作;设立理论、实验、设计、生产4个部,13个研究室。理论部正、副主任为邓稼先、周光召;设计部主任龙文光。试验部主任张兴钤。九院第二技术委员会主任王淦昌,指导原子弹基本原理试验和点火中子源发生器设计与试验。第三技术委员会主任彭桓武。第四技术委员会主任郭永怀,指导核武器的力学特性,包括结构强度、压力分配和振动等方面的研究。
1960年10月,九所机构调整为1室理论物理、2室爆轰物理(室副主任孙维昌)、3室中子物理和放射化学、4室金属物理、5室自动控制(室主任疏松桂)、6室弹体弹道等6个研究室和一个加工车间,学术秘书室负责科研整体协调。还设立了非标准设备、建筑工程两个设计室。
1962年底,中央专委从13个部门抽调了15000人施工队伍,与二机部的建筑安装队伍共同组建了“221基本建设联合指挥部”,李觉任总指挥。同时,九院改为理论部、设计部、试验部、生产部体制。设立四个技术委员会:第一技术委员会负责原子弹的工程设计,正副主任吴际霖和龙文光;第二技术委员会负责非核部件(如常规化学**)的试验,正副主任王淦昌和陈能宽;第三技术委员会负责核武器爆炸试验,正副主任郭永怀和程开甲(发展为国防科委21基地研究所);第四技术委员会负责中子点火装置,正副主任彭桓武和朱光亚。
1963年3月,221厂具备了科研、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九局机关与九所(除理论部外)的人员从北京调往青海221厂。
1964年2月25日,二机部决定在核武器局(九局)与核武器研究所(九所)基础上合并组建"二机部第九研究设计院",李觉任党委书记兼院长,刁筠寿任第二书记、吴际霖任第一副院长兼副书记为实际行政负责人、郭英会、王淦昌、彭桓武、郭永怀、朱光亚、程开甲、乔献捷、彭非、马祥等任副院长。朱光亚仍然协助李觉、吴际霖统管科技工作。221基地为"221研究设计分院"。分院下设“四大部”:第一、二、三生产部,设计部、试验部,理论部仍留在北京。
1965年3月6日,九院机关与221分院机关合并。
1965年5月,中央专门委员会批准代号为“九〇二工程”的核武器研制基地确立,分布在四川省绵阳市和广元市的山区,主体在梓潼县城。二所在安县太平乡,一所与三所在剑阁县开封镇沟内,四所在剑阁县武连镇山中,五所与十所在梓潼县观太乡,六所与九所在院部附近的梓潼县曹家沟,后又把平武县响岩镇境内的九〇三厂改称九〇七所。二机部四局决定由二机部二三公司四处承担九〇二工程的设备安装。
1967年5月29日,毛主席批准221厂暂停“四大”(大鸣、大放、大辨论、大字报)。
1967年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九院转归军队系统,划归国防科委领导,1968年2月授予番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研究院"。
1969年10月,九院开始由青海搬迁至九〇二地区、九〇三地区。九院下设若干研究所,如三所。所下设研究室,如三所的301室、305室。研究室下设组,如301室四组。
1970年,朱光亚接任九院院长,理论部部长邓稼先升任九院副院长。
1973年初,周恩来指派李觉、赵敬璞(原九院党委书记)到九院四川地区;周秩(二机部404厂厂长)、胡若嘏(国防科委2局局长)到九院青海地区解决"二赵问题"。
1973年7月2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九院脱离军队序列,集体转业,划归二机部领导。九院划归国防科工委建制后,大批军队干部进入九院。这些干部多数是好的,但在政治运动中,工作上存在重大错误,伤害了九院干部、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感情。九院重新划归二机部建制,如何处理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之间的关系,赵敬璞代表二机部把军队干部全部撤出,由地方干部完全接手工作。
1973年12月13日,二机部决定,九院使用"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九研究院"名称。
1974年1月1日,九院一分为二,院迁往四川,二二一厂留在海晏。
1982年5月,二机部更名为核工业部,九院使用"核工业部第九研究院"名称。
1983年9月1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九院建设布局调整,相对集中到绵阳市区。代号“839工程”启动。
1984年10月24日,221厂通过了核工业部、青海省的企业整顿验收,被评为一级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
1985年1月30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九院开始使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作为对外名称。
1987年6月24日,《国办发[87]4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批转国家计委、国防科工委<关于撤销核工业青海二二一厂的请示>》,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撤销青海221厂,撤点销号。221厂近万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家属共3万多人分散安置在全国27个省市532个县市。核设施退役处理工程投资3000万元,1993年6月通过了国家验收,完成了三级退役要求。
1988年4月9日,全国人大撤销核工业部,成立核工业总公司,九院更名为"核工业第九研究院"
1990年2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改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成为相对独立的国防科研事业单位。
1990年起,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开始逐渐向新基地科学城(839)搬迁,实行相对集中。
1994年6月15日,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二一厂向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式签订移交协议。
2000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国发(40)号"文,调整国家相关部委对九院的领导分工,进一步加强了党和国家对九院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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